实际上,在不少城市,臭氧已经成为夏季首要大气污染物。“我国高度关注发达国家历史教训,正在切实加强臭氧监控、采取治理措施,今后我国可能出现臭氧浓度波动,但是在正常气象条件下,现在不会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将来发生的可能性也极小。”在环保部9月1日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说。
臭氧“在天是佛,在地是魔”
臭氧是一种淡蓝色气体,具有强氧化性,普通人很难察觉到臭氧污染。不少人混淆“臭氧层”与“臭氧”的区别。自然界的臭氧,大多分布在距地面20公里至50公里的大气中,被称为“臭氧层”,能有效阻挡紫外线,保护人类健康。但是,近地面高浓度的臭氧会刺激和损害眼睛、呼吸系统等黏膜组织,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作用。
研究显示,空气中每立方米臭氧含量每增加100微克,人的呼吸功能就会减弱3%。当臭氧达到一定浓度时,可使人呼吸加速、胸闷,如果浓度进一步提高,可引起脉搏加速、疲倦、头痛。臭氧污染还会对环境造成损害,比如,会导致植物叶片坏死、脱落,危害生态环境,造成农作物减产等。“在天是佛,在地是魔”,有人这样评价臭氧。
近地面的臭氧来自哪里?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规划部副主任雷宇表示,石化工业、加油站、汽车尾气等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在阳光照射的条件下,发生一系列光化学反应,生成以臭氧为主的光化学烟雾。与此同时,臭氧的生成增加大气氧化性,也会加速二次颗粒物的生成。尤其在6—9月阳光强烈的夏秋午后,一般是下午1点至4点,温度较高、相对湿度较低时,比较容易发生臭氧超标。此外,雷电等自然现象也会产生臭氧,还有少部分臭氧来自于平流层输入。
我国臭氧平均污染水平大致相当于美国十多年前
由于臭氧的危害日益明显,我国2012年修订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臭氧控制标准,8小时浓度日平均值超过16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就不达标。“我国现行标准接近美国等发达国家标准。”刘炳江表示。
“臭氧污染水平的计量之所以采用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也就是一天中最大的连续8小时浓度均值,是因为臭氧对于人体、植物的影响有一个非常明显的阈值,采用24小时平均的话,高浓度的影响会被低浓度掩盖。”雷宇说。
从2013年以来74个城市监测数据和2015年以来338个城市监测数据看,我国臭氧平均浓度有所上升,其中京津冀地区呈上升趋势,长三角地区基本稳定,珠三角总体达标。
2016年,全国338个城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71%的城市(239个)臭氧浓度为120—180微克/立方米,接近标准值。338个城市有59个超标,主要分布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等地区。按日评价,338个城市的轻度、中度、重度污染天次比例分别为4.7%、0.4%、0.024%,没有严重污染,更没有出现“爆表”污染。
2017年,受经济回暖、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我国不少地区臭氧浓度有较大幅度上升,预计全年的全国平均浓度、超标城市数量、超标天数比例将有所上升,但超标天次仍然以轻度污染为主。“我国多数城市臭氧浓度总体在缓慢上升,70%左右的城市在标准线附近徘徊。同发达国家一样,我国今年臭氧浓度总体上升属于正常的年际波动。”刘炳江说。
相关研究显示,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发达国家重点地区夏秋季节臭氧日最高浓度常超过600微克/立方米,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的时段臭氧浓度可达1200微克/立方米以上,最高值甚至超过2000微克/立方米。
刘炳江表示,当前我国重点区域臭氧污染水平,与美国加州南海岸地区大致相当,全国平均污染水平大致相当于美国十多年前的平均水平,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光化学烟雾事件频发时期的历史水平。
随着减排持续推进,可以有效控制臭氧污染
相关研究和实践表明:控制臭氧污染,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协同削减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结合各地污染状况、产业特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差异化控制策略。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贺克斌表示,从全国来看,氮氧化物排放量有所下降,挥发性有机物却不降反升,没有往一个有利于减少臭氧的方向走。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需要协同控制。
“我国已经将臭氧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议事日程。”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说,“十二五”时期,氮氧化物首次被纳入约束性指标,“十三五”时期,挥发性有机物已纳入总量控制范围。目前,环保部已审议并原则通过《“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修订了石油炼制等14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排放标准。
“臭氧前体物也是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随着PM2.5治理工作深化和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作持续推进,我国的臭氧可以实现有效控制。”刘炳江说。
臭氧治理是一个长期过程,公众该如何防范呢?刘友宾说,臭氧污染比较容易防范,臭氧的高值出现在夏季晴朗高温天气下的室外光照环境,只要这个时候不在室外长时间、剧烈运动,就可以大幅降低臭氧危害。